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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客戶
需携同下列文件:
(1) 個人身份証或護照;及
(2) 最近三個月的住址証明(例如:銀行月結單、水電費單等)
親臨本公司香港辦事處,填妥開戶文件即可。
機構客戶
香港註冊公司需携同下列文件:
(1) 註冊証書;
(2) 組織大綱及章程;
(3) 商業登記;
(4) 周年申報;
(5) 董事出任同意書;
(6) 所有董事及獲授權人之身份證、護照副本或公司註冊牌照副本;
(7) 有關開設證券戶口之董事決議;及
(8) 最近三個月的營業及通訊地址証明。
(附注: 第(1)、(2)、(3)、(4)及(5)項副本文件須經執業律師、執業會計師、本地持牌銀行經理認證。 第(6)及(7)項則只須在本公司要求下進行認證。)
海外註冊公司需携同下列文件:
(1) 註冊証書;
(2) 組織大綱及章程;
(3) 董事及股東註冊表;
(4) 董事出任同意書;
(5) 所有董事及獲授權人之身份證、護照副本或公司註冊牌照副本;
(6) 有關開設證券戶口之董事決議;及
(7) 最近三個月的營業及通訊地址証明。
(附注: 第(1)、(2)、(3)及(4)項副本文件須經執業律師、執業會計師、本地持牌銀行經理認證。 第(6)及(7)項則只須在本公司要求下進行認證。)
所有公司授權人及擔保人親臨本公司香港辦事處,填妥開戶文件即可。
除親臨辦理開戶手續外,您(們)也可選擇郵寄開戶。開戶文件可在本公司網頁下載﹝請按此下載表格﹞或致電(852) 2500 9966聯絡我們的客戶服務主任,免費郵寄給您(們)。
郵遞方式(一)
按照証監會指引第5.1條:開戶時必須核實客戶之身份,如客戶選擇以郵遞方式交回開戶文件,請安排有關文件驗證或見證後才寄出。
個人客戶驗證或見證文件包括:
(1) 身份証或護照複印本;
(2) 住址証明複印本;及
(3) 客戶協議及開戶文件正本(共八份文件,請按此下載開戶文件)。
機構客戶驗證或見證文件包括:
(1) 客戶協議及開戶文件正本(共十份文件, 請按此下載開戶文件);
(2) 香港註冊公司需認證之副本包括:
(a)註冊証書;
(b)組織大綱及章程;
(c)最近三個月的營業及通訊地址証明;
(d)商業登記;
(e)周年申報;及
(f)董事出任同意書。
海外註冊公司需認證之副本包括:
(a)註冊証書;
(b)組織大綱及章程;
(c)最近三個月的營業及通訊地址証明;及
(d)董事及股東註冊表。
(驗證人或見證人需在每頁文件上簽署並清楚註明其姓名、職銜及註冊號碼。驗證人或見證人必須為註冊人士、太平紳士或專業人士,如註冊會計師、律師、銀行經理或公證人。)
郵遞方式(二)
請將填妥及簽署的客戶協議及上述開戶文件,連同一張已簽署及印有客戶名稱及銀行帳號的香港持牌銀行出具的支票郵寄至本公司,有關支票需符合以下要求:
1. 該支票印有的帳戶名稱必須與客戶協議之申請人(身份証/護照/公司註冊証書)的名稱一致;
2. 該支票的收款人為「信亨證券有限公司」, 金額不得少於港幣10,000.00元;
3. 該支票的簽名須與客戶協議的簽名一致;
4. 該支票必須兌現後方可啟動所申請的證券戶口。
請填妥後,將相關客戶協議及開戶文件郵寄至以下地址即可。
郵寄地址
信亨證券有限公司
香港灣仔杜老誌道 6 號群策大廈 11 樓
收件人: 客戶服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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